发布时间: 2022-05-31 | | 责任编辑: 陈勇 | 来源: 中国网图片中心
为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应诉能力,确保实现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数量“双下降”的工作目标。5月27日下午在县法院一号审判庭,汶上县举办全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集中旁听庭审观摩活动,参会人员集中旁听了一件涉及工亡认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庭审严格按照诉讼庭审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各个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原被告双方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观摩让全体参会人员零距离感受行政诉讼庭审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各个环节,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观摩活动结束后,县政协副主席,县委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赵娟同志,传达学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善书同志,就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相结合,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的角度进行了指导和培训。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凯同志,就检察监督促进行政应诉工作,通过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协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付天平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一是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和急迫感,必须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县委、县政府负责的态度,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并切实抓好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聚焦源头治理,加强依法行政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做好研判预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加强协作,严格规范应诉行为,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被诉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应诉通知书后,应当3日内向司法局报备;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日期3日前,被诉机关必须向司法局报备出庭负责人、答辩状及证据材料等;被诉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判决书后,应当3日内向司法局报备,“三三制”要并不折不扣的执行;四是加强督导,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活动,将行政应诉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徐西峰副县长强调,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对提升法治能力、推动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对于出现单位负责人不按照要求出庭应诉的情况的,严格按照规定对单位及单位负责人予以全县通报并上报县政府及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备案,取消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评先树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提升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法院行政庭负责同志;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和支持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文图提供: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及应诉科)